1月16日,在看到中国小蓝可能会在旧金山投放上万辆无桩单车的报道之后,旧金山交通局及旧金山公共工程局负责人联名给小蓝CEO李刚写信,对小蓝提出几点要求,包括:提供运营方案、遵守有关法律、在道路上安装任何设施必须先获得许可、获得工商许可,以及由于旧金山已经与另外一家公共单车企业(Motivate)达成了10年的排他性特许经营协议,小蓝的经营活动不得与特许协议相冲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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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想也是,就像互联网圈都在讲屌丝经济已死一样,把那些“优质”的、用户体验好的圈住了,他们的身份感、认同归属感也强,支付意愿更强不是?至于后期怎么收费、怎么分成,还不是好商量? 第二类,公关公司以及部分企业PR,这算是捆在一条线上的群体。如果是大股东亲自转的话,有时候处于促进交流的目的,大股东会额外地给出一个回购的条款。